【金融知识普及月】以案说险: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2021-09-25 10:26:06来源:阅读:-
近日,家住沙河口区的王女士驾车接孩子放学时不小心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认定王女士负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三者出租车受损,经保险公司核定三者出租车辆损失1500元。出租车驾驶员向王女士索要修车期间的停驶停运损失,王女士向其保险公司申请此部分停驶停运损失赔偿时,被保险公司告知,这部分停驶停运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第二十四条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本案中出租车因车辆维修导致无法营业的停驶停运损失,也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机动车辆保险责任。建议王女士与出租车驾驶员双方对于赔偿情况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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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提供:平安产险大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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